今年两会期间最令人期待的莫过于人大代表表决通过我国《民法典》。

《民法典》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明确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等话题,一度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中继承编的修改和完善,不仅为构建和谐家庭提供了制度规范,对文明家庭建设更是起到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

无子女继承财产就归国有?民法典告诉你,侄甥可代位继承-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扩大代为继承人范围,加大对私产的保护。

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改变,无子女家庭的数量有所增加,依据我国之前《继承法》的规定,无子女老人去世后,若其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因无法定继承人而被收为国有。

《民法典》通过后,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私有财产,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扩大到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为了便于理解现举例说明。

兄妹三人先后逝世,而三弟去世时父母均不在世,也无子女,若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三弟未有遗赠安排,则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将归国有。但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则三弟的份额将由她大哥和二姐的子女继承,有效的避免了私产无人继承的情况。

更加尊重老人真实遗愿。

《民法典》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仅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实践中,子女照顾父母的情况并非一成不变,老人也有权利根据子女照顾自己的情况修改遗嘱内容的权利,但并不是每次修改遗嘱都会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

若依然强调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性,可能出现违背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情况。

反之,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彰显法律充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扩大扶养人范围,确保老有所依。

不容质疑,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我国失独老人、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确保特殊人群真正老有所依,《民法典》中继承编将原有扶养人的范围扩大。即由原先的扶养人和集体所有制组织扩大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丰富了养老形式,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实现老有所依的愿望。

衰老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人生环节。《民法典》继承编的修订,充分考虑到我国社会存在的养老、继承纠纷现状,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提供相应法律制度支持,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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