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家门,发现家中“水漫金山”,怎么回事?-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这一辈子,当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稳定的生活,随之而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能有一个稳定的住所。但是现在的房价也着实让人望而却步。好不容易攒钱买下房子,一切有关于房子的事都是头等大事儿,一点都马虎不得。长此以往,上下楼层之间的邻里纠纷也越来越多……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一则,关于房子问题的邻里纠纷闹上了法院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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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17年6月24日下午六点左右,由于黄先生忘记关闭房屋内的水龙头,导致大量自来水沿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白先生的住房内。


造成白先生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间的顶层及墙面装潢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墙面壁纸受潮起皱、涂料脱落、霉变,墙纸剥落,地板起翘变形,房屋内大量书籍、物品、部分家具、家电因潮湿、水浸受到严重损坏。


由于白先生和黄先生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白先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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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判决。


本案中,被告黄先生作为与原告上下楼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漏水至楼下时,造成居住在楼下的原告家中装修及财物等受到的损坏,应承担疏忽和懈怠的过错责任,对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为相邻关系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原告财物的损失,依照鉴定意见书认定的金额由被告黄先生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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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

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的判决明确了侵权责任人的法律赔偿责任。

在此类案件中,侵权责任人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物业公司、房屋所有人、承租人等。


本案中,侵权责任人即被告彭文东因过错侵害了原告刘欣然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不同情况下,被侵权人在发现漏水情况以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固定证据的工作。

有关前期证据固定工作完成以后,可以先找侵权责任人先行协商。双方可以共同找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到现场进行损失范围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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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

邻里之间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及时解决,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嘛!

为了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邻里的和睦氛围,在主张损失数额时,不要罔顾事实,漫天要价,要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合理主张。

若协商不成,在证据保存完毕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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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小叶杨

排版 | 小石笔记

审核 | 陈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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