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面对面——网络教育行业的法律风险-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我们想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不断地给自己充电。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普及,网上学习正逐渐成为全球化教育和培训的趋势。这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学习方式,不但能够降低学习成本,而且可以使学习不再受于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网上学习正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种重要的求知途径。


一般说来,狭义上的网上学习,指的是与教育考试密切联系的网络教育。它的形式多种多样,网校是最常见的一种。

从1996年北京第一所网校在国内率先开通以来,名目繁多的网校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纷纷涌现出来。这些专业的教学网站、远程教育平台,为各类求知的人群、考生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学习途径,并以其专业的内容、精品的师资队伍、畅通高速的渠道、各具特色的教学方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用户。


必须看到的是,虽然网络教育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但它毕竟是仍处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初级阶段,因此网络教育行业也出现了很多法律纠纷。群益特意约访了网络教育行业的几家经营者,对网校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了一轮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网络教育行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有如下几种主要类型:

1.教育合同培训纠纷

2.虚假广告纠纷

3.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4.不正当竞争纠纷

5.侵犯著作权纠纷

6.劳资纠纷


其中,教育合同纠纷问题是一个高发的问题,访谈汇总,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

1,一些培训机构通过各种媒介使用具有吸引力的语言夸大培训效果,或者进行虚假宣传。利用“包过班”、“包教包会”或搭名校的顺风车等方式扩大影响、增加生源。实际上“包过”并不等于保证考试通过,而是在未通过考试的情况下免费进行下一期的培训学习或者退还一部分学费。另外一些培训学校在订立合同时会严格规定退班的条件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

2、很多当事人往往求知心切、求“证”心切,仅凭借自己对广告的认识和理解,在没有清楚了解培训课程的实际安排和效果以及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


基于这些原因,往往到后期会出现学员认为授课师资、硬件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未达到约定的“包教包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所交全部或部分学费。而培训机构则辩称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师资力量,合同的约定解除期限已过,对方由于自身原因不愿再参与培训课程,或未参加考试,其要求退费理由不成立等。

对于这些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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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毕竟事前防范相较于事后救济来说,付出的成本更低而收到的效果会更好,为了更好地防止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出现,我们建议:

一、网络教育机构应遵守市场秩序,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的办学条件、师资构成及配套设施等与其培训范围相符,不做虚假宣传。

二、网络教育机构应尊重消费者意愿,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三、作为消费者,应当树立起自我保护、维权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

四、消费者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其出示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执照。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模棱两可的语言,诸如“包拿XX证”、“包过”等词语,要让培训机构予以明确说明,必要时进行书面备注,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厘定。

再次感谢网络教育行业大拿的宝贵建议,我们下次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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