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导致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因此,很多入城务工人员,刚刚毕业的学生,公司企业的初创人员包括一些中大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租赁的方式取的房屋使用权。

随之而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因此频繁发生。租赁双方如何签订合理完备的租赁合同?在纠纷发生后,如何采用合理的法律措施以减少损失?了解这些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助于更好的防范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

在执业过程中,曾处理过多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其中,有一起案件,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影响。对方当事人不懂得利用法律维护权益,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自己损失。虽然后期房屋并没有实际使用,却仍然需要支付高额的房屋租金

黄先生与白小姐签订了一份《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白小姐一商业房产租赁给黄先生作为商业经营使用。

房屋租赁期限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租金为每半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租金138000元,年租金276000元,付款时间为每次付款周期到期前15日。

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第一项:“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七日的。”

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款:“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月租金200%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第三款:“乙方未按约定返还房屋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00%标准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白小姐将该房屋按约定交付给黄先生使用。黄先生交付了当期租金。后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以该房屋为注册地,注册成立一餐饮公司。

之后的租金黄先生没有如期支付,白小姐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先生支付租金及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法院开庭后,黄先生称其已经与2017年2月24日从该处房产搬出,并提起反诉,请求法院确认租赁合同已经与2017年2月24日解除,要求白小姐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并支付燃气开口费费用。

开庭过程中,黄先生要求解除合同,白小姐表示同意,但需要黄先生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并按合同要求将租用房屋恢复原状后返还,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一审法院基本支持了白小姐诉讼请求,驳回了黄先生的反诉请求。黄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黄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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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1、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尽量使用比较规范和完备的合同范本。北京市住建委有官方的租赁合同范本,律师建议基本合同条款以该范本为基础。
2、对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的约定要具体明确。租金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要明确,违约金数额在违约责任产生后,能够确定。比如可以约定有违约行为“应按照月租金的20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等,违约金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是计算方法。
3、对于特别事项,要做出明确约定。比如本案中关于燃气管道开口费的问题。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给予了明确约定,就能避免双方在此后关于有谁负担的问题产生争议。
4、对于商业用房,租赁方能否以此房注册成立公司,以及用此房注册成立公司后,合同解除时,租赁房需要履行何种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后期很可能会给业主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损失。
5、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及单方解除的违约责任务必要明确约定。合同解除后,房屋交接方式方法及逾期不交接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本案中租赁方在经济不景气,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和出租房协商,适当的降低租金,或者采取协议的方法解除合同。而不是在没有解除合同,不办理交接的情况下,单方搬离。该行为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人为的扩大自己的损失。

有市场就有风险,有利益就有纠纷。
律师在此特意提示,合同订立时,尽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合同订立后,以诚信为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忠诚履行合同义务;纠纷发生后,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积极行为,避免损失扩大,收集和保存证据,为后期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工作。
邵先梅律师

个人简介
 
邵先梅,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首都师范大学法学教育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2018年,北京市总工会援助律师。
具有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经济、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案件范围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房产拆迁、垄断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大型商业贸易合同、建设工程等领域。
执业过程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法学理念。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并以良好的律师形象、高度的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