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股东,怎样退出公司经营?
方式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退出公司最常见、也是最便捷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
即对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公司法》对其无限制。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是,股东要退出公司,则必须转让其全部股权。
对外转让:
即对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对其有限制。
首先,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公司章程最大,若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不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则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方式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十分严格,《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因此,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股东无法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方式三: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实际上是公司回购了股东的股权,即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公司减资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
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方式四: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一经解散,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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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梓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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