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中,年终奖是否应包含在内?-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各类意外情况时有发生,当因他人过错导致自身受伤进而无法正常工作时,误工费的赔偿便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然而,在实际计算误工费的过程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时常出现,那就是年终奖是否应被纳入误工费的范畴呢?

误工费的计算中,年终奖是否应包含在内?-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今日案例

某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门营B4小区内,韩某骑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同时刘某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刘某驾驶的车辆前部与韩某的两轮电动车前部接触,造成韩某倒地受伤、两车损坏、韩某手机掉地损坏。

误工费的计算中,年终奖是否应包含在内?-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经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起诉要求赔偿,其中误工费一项包括:一、基本工资:3500元/月;日工资:116.66元,休假37天合计4316.42元;二、年度奖金:7000元。

主张年度奖金是因为韩某单位规定:“一个年度内凡是有请假、事假、病假等情况不予发放”,韩某因事故休假,导致丧失获得年度奖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年终奖具有不确定性,不应计入误工费。

那么,误工费是否包括年终奖呢?

群益普法

韩某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年度奖金7000元(一个年度内凡是有请假、事假、病假等情况不予发放)。基于以上情况,9月7日至10月13日期间未能上班,造成韩某的年终奖不予发放”。因此:扣发金额应作为实际收入损失予以赔偿。

年终奖纳入误工费的要素可归纳为:

1. 年终奖需与受害人劳动付出直接相关。若奖金基于全年考核,而事故导致缺勤影响考核结果,则损失具有可赔偿性。

2.受害人需提供单位奖金制度、历年发放记录及扣发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案例中,单位提供的证明,直接证明了扣发年终奖的事实。

3. 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业惯例、企业效益等因素,避免将企业经营风险转嫁至侵权方。例如,若单位因整体亏损取消全员年终奖,则个人无权单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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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庄学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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