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让我照顾他并承诺去世后房子留给我,邻居的儿子来要怎么办?
小群和小益是邻居,小益生前找到小群
自己年纪大了经常生病,其父母、配偶都已经去世了
只有一个儿子不太孝顺,且和他之间矛盾很深,平常对他不管不问,现在没有亲人照顾他。
其名下仅有一套房产,考虑很久后决定让小群照顾他,并承诺只要小群在他生前照顾他并处理他的丧葬事宜,作为回报他去世后将仅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小群。
小群对此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后小群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照顾小益至其去世并处理了他的丧葬事宜,小益去世后小益的儿子回来主张其是小益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此房产应该给他。
那么小群能取得小益房屋的所有权吗?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即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在本案中小益去世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此房屋应当依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办理,即由小群取得小益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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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赛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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