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节奏的生活使得子女陪伴老人的时间有限,加之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更多的中老年人陷入到虚拟世界中。

他们沉迷直播、短视频、电子读物等,以此抵抗孤独,寻求慰藉。

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统计,中国有超过10万老人日均在线超10小时。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50岁及以上网民群体占比提升至30.8%,互联网正进一步向中老年群体渗透。

有人为打赏美女直播不惜借贷,有人沉迷网络,甚至家庭濒临破裂……

今日案例

小赵的父亲赵某于2020年6月退休,因在家闲来无事,开始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直播,从2021年3月开始,每月花几百甚至上千元在直播间给主播刷一些小礼物。看父亲给主播刷小礼物很高兴,作为女儿的小赵也就没有过多干涉。

后来,小赵发现父亲在直播间的等级越来越高,甚至有点走火入魔的感觉,2022年国庆节期间,小赵查询父亲的打赏记录时呆住了,过去一年多时间,父亲打赏了多位女主播,其中他最“钟爱”的女主播,打赏金额总共超过3万元。

小赵怎么也没想到父亲竟然沉迷直播打赏,一年的时间将3万元退休金打赏一空。
多位有过和小赵相似经历的网友称,以老年人账号向相关平台投诉或申请退回打赏资金,平台只是核查主播在直播中的行为是否违规,没有违规,则不予退回打赏资金。

那么,这种情况下打赏的钱是能要回来的吗?

群益普法

一般情况下,老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实施打赏行为。在大多数相关案件中,用户对主播的打赏行为构成赠与合同关系。打赏行为完成即赠与合同生效。

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用户打赏主播的钱可以追回:一是未成年人、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主播;二是用公款打赏主播,赏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三是如果成年人有配偶,配偶一方可以主张自己对巨额打赏完全不知情,该行为侵犯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向法院起诉确认赠与合同无效。

除此之外,实践中,公序良俗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规制。若民事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则究其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老人及家属如果能证明在直播打赏中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则会导致打赏行为无效,平台也应当协助退回打赏款项。

如果因为主播采用一些欺诈等方式来诱导打赏,是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但是这个欺诈的认定比较困难。首先是确实有欺诈行为存在,如果仅仅是一种话术则不能归为欺诈,而虚构事实、歪曲事实,然后去诱导打赏则可能构成欺诈。例如:有些主播编造说自己患病或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生活非常困难,希望大家打赏,助其渡过难关。但他所述与实际不符,这就属于虚构事实,通过欺诈的方式诱使粉丝去打赏,这种打赏就是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老年人打赏行为不宜轻易认定无效,只有在确实存在被诱导、误导影响且老年人对打赏操作本身后果无准确认知背景下,才宜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律师提醒

老年人被诱导打赏主播,既有他们为找到情感寄托而甘愿付费的因素,也有孤独生活拉低他们心理防线的因素,还有短视频平台缺乏类似“青少年”模式预防机制的因素。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家庭和子女给老年人应有的关爱,也需要短视频平台加强监管,针对判断力弱、认知能力衰退的老年人设置相应模式,让老年人远离大额直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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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吴宏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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