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甜蜜约定到费用纠纷:情侣分手后的婚纱照钱该如何算?-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曾经如胶似漆的情侣,满心欢喜地筹备着婚礼,在婚纱店定格幸福瞬间。可世事难料,当双方感情破裂分道扬镳,从法律角度看,情侣分手后,究竟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拍摄婚纱照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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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例

2023年7月1日,小群和小益经朋友介绍相识,经过半年交往,双方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举办婚礼。2024年3月10日小群支付31000元购买了结婚对戒。2024年3月20日,双方拍摄了婚纱照,费用59000元由小群进行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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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举办婚礼前,因为种种原因双方选择了分手。分手后,小群要求小益返还其购买结婚对戒、婚纱照拍摄等费用共计4.5万元。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群遂将小益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视角看,小益需要向小群返还对戒及拍摄婚纱照的费用吗?

群益普法

本案的关键是在于小群要求返还的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彩礼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通常指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钱款,包括大额赠与、贵重财物和具有身份意义的物品等。本案中,小群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小益的女式对戒属于彩礼范畴,而关于拍摄婚纱照的费用,女方及其家庭并未获益,属于消费性支出,不能认定为彩礼。

最终,法院判决,小益返还小群女式对戒一枚,驳回小群要求返还一半婚纱照拍摄费用等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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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王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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