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在汽配、软件、设计、加工、互联网等诸多行业接私活现象并不少见。一方面,公司认为,打着我的招牌,用着我家技术,给自己赚外快,这样的“出轨”对公司不忠心,该辞退;另一方面,员工抱怨,没影响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不用所在公司资源,贩卖剩余劳动力,无可厚非。黑先生是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员工,公司发现他接私活,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他。黑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单位明文规定禁接私活,但因单位拿不出黑先生接私活的证据所以败诉,而不是辞退决定不合理。

基本案情
2017年,黑先生到某汽车服务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外接私活,一旦发现立即开除。黑先生在休息日偶尔接点私活,自备工具箱上门修车,修好后主动给名片,还将服务对象当作客户介绍给单位。2018年,公司经理发现后,摆出《员工守则》要辞退他,说黑先生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黑先生发了懵,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黑先生认为,自己工作时尽职尽责超额完成任务,休息时干啥单位管不着。汽车服务公司认为,公司明文规定禁接私活,黑先生违反规定,不将其辞退则不能“以儆效尤”,会影响团队的风气和士气。而且,黑先生打着公司的招牌,修不好了影响公司名誉。

法官观点
法官审理后认为,黑先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黑先生接了私活并损害了公司利益。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全日制劳动者不可以兼职”的禁止性规定,但对影响单位利益的“恶性接私活”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观点
律师则认为,公司即使辞退合理,也要符合法律程序。“首先禁接私活的公司规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规定要合法。发现员工接私活,要提前和员工沟通,终止该项行为。如果员工拒不改正,单位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申辩的权利,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职工。要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标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律师表示,公司更应反思是否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出了问题。“就像治水,如何引导员工把剩余劳动力用在公司上,值得探索。同时,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也要让其付出失信的代价。”

来源:工人日报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是由长期从事法律、管理、经济业务的资深人士发起的大型综合律师服务机构。群益强调团队精神、集体智慧,在为客户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方面具有深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重视培养人才资源,储备了一支具有管理、科技、金融、贸易、语言和中外法律多重专业学历背景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