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十万买下产权车位,却还要每月缴纳一笔车位管理费,不少业主对此充满疑惑:车位已经是我的了,为什么还要额外交钱?这笔费用究竟用于何处?是否有法律依据?
今日案例
2023年6月,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一套商品房,同时又花费20万元购买小区一个车位。
2024年9月,李某入住该小区后,把车辆停放在自己所购买的车位里。过了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自己的车辆上贴着车位管理费缴费通知单。于是李某与物业公司联系后才得知小区车位管理费每月500元。
李某想不明白,明明自己买车位花了20万元,并且按时交了物业费,每月还要交500元管理费,这合理吗?
群益普法
车位管理费是针对专属车位及配套设施提供的专项服务费用。业主购买车位获得的是所有权,车位管理费购买的是“日常服务”,包括:车位的卫生保洁;照明、通风、排水、道闸系统等的日常运营与维护;车位的巡逻、车辆引导,以及监控系统的维护,以保护业主的车辆安全等服务。简单的说,一个买的是所有权,一个买的是服务。因此,购买的车位费与车位管理费的法律性质不同,不能互相冲抵。
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公共区域维护所收取的费用。
车位购买费用由开发商收取,而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用于日常维护和管理。虽然都是物业公司在收取,但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完全不同。
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的服务边界:物业费服务于小区“全体业主”,覆盖小区公共区域;车位管理费服务于“车位使用者”,针对专属车位设施。由于服务对象和范围不同,因此不属于重复收费。
车位管理费本质上是物业服务费的一部分,其收费标准要遵循物业服务费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车位管理费属于物业服务范畴,因此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车位公共服务,就有权收取车位管理费。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吴宏斌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