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刘鑫公开“募捐”近70万赔偿款,是否涉嫌违法?
2022年备受外界关注的案子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终于在广大民众的期盼中,于2022年年末,进行了二审宣判。
二审判决刘暖曦支付江秋莲赔偿款69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审宣判第五日,刘暖曦在微博发文,向网友就赔偿款公开求助,开通赔偿款打赏通道。
刘暖曦这一行为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有网友说刘暖曦行为是对司法正义的勾兑,其行为刷新了人们对人性的认知。
也有少数人认为刘鑫行为不属于募捐,只是个人求助,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法无禁止即合法,刘鑫寻求赔偿款捐助的行为是合法的。
群益普法
那么,刘鑫对于赔偿款在网络寻求捐助的行为真的合法吗?
江歌被杀案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因为刘鑫的不当行为,双方产生矛盾,江歌妈妈江秋莲以侵犯生命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尘埃落定。
法院最终认定:
陈世峰刺杀目标是刘鑫 ,江歌和刘鑫形成了特定的救助关系。刘鑫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义务,刘鑫在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时,没有共同御敌,而是将江歌反锁门外,堵死了江歌的逃生之路。
其对江歌遇害负有过错。
江歌死亡后,刘鑫没有尽到相应的附随义务,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伤害。
法院认为,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既契合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
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
法院对江歌扶危济困的行为给予肯定和褒奖,对刘暖曦的背信负义行为给予谴责。
故法院最终判决刘鑫向江秋莲支付赔偿款近70万元。
刘鑫在判决生效后,并没有认识的到自己的错误,没有以自己的能力去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而是通过网络公共平台向网友寻求赞助,开启打赏功能,妄图将法律责任分摊到其他人身上。
法院生效判决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我国优秀传统美德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
刘鑫在网络公共平台,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求助的行为,很显然是将其法定义务进行分摊,由其他人来承担其本该承担的责任。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社会善良风俗,赏善罚恶的公序良俗的一种公然挑战。
若任由其大行其事,必将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
应当受到我国法律的规制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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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群益-邵先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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