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抖音、快手短视频的兴起,现实中,人们“被迫入镜”成为视频素材的情况并不少见。
甚至有些主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常常采用无中生有、偷梁换柱之法,对路人进行拍摄,再将视频通过剪辑、嫁接等技术进行编辑,制作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
在人人皆可视频的情况下,每一个路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入镜”,成为别人视频里的素材。
更有甚者,有些人在明知警察正在执法,其为了新闻热点和点击量,围观执法现场,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进警戒区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但路人是想拍就能拍的吗?哪些情况会构成侵权?围观警察执法,冲闯警戒带等行为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群益普法
路人在不知情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空镜,即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路人的肖像。视频拍摄者不把路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暴露路人的隐私,这种情况,视频拍摄者不构成侵权;
二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跟拍、偷拍;
三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后两种情况均属于偷拍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偷拍行为不可避免的会侵犯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及隐私,构成侵权。
而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具有如下情形的:
过分贴近民警面部,带有挑衅性的拍摄行为;拍摄过程中反复向民警发问或故意滋事谩骂,以监督为名逃避处罚的;拍摄行为影响到民警、救护人员的正常履职且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未经允许拍摄暴恐、反扒、缉毒、凶杀等涉及侦查秘密的现场;拍摄后故意歪曲事实、恶意传播的;拍摄行为侵犯案件当事人、证人隐私;包括被执法当事人以拍摄视频、照片为名故意妨碍警察执法的,将会受到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会构成妨碍公务等刑事犯罪。
当然,相关人员如果对警察执法活动有意见,可以拨打110举报反映。也可以用手机拍摄下来,留作证据。但切忌现场干扰民警执法。
无论是对于路人还是警察执法,都不要随意拍摄,切勿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不要影响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更不要随意的将视频传播到网上,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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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邵先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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