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转账1500元给父母,是否触碰夫妻共同财产红线?-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处置,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法律焦点,工资、奖金等收入在无特殊约定时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夫妻双方对其拥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每月给父母转账1500元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例。

每月转账1500元给父母,是否触碰夫妻共同财产红线?-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今日案例

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5年,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小超市,收入稳定。由于张先生的父母年迈且无固定收入,张先生便每月从夫妻共同账户中转出1500元给父母作为生活费,持续了两年。李女士起初并未反对,但后来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在清算财产时,李女士认为张先生未经她同意擅自给父母转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已转出的3.6万元(1500元×24个月)。

每月转账1500元给父母,是否触碰夫妻共同财产红线?-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张先生则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转账金额合理,且李女士之前并未明确反对,因此不属于转移财产。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那么张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李女士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群益普法

首先我们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内给自己父母的转账是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合理赡养”范围,以及是否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父母确实需要经济支持,子女给予适当赡养费是合法的。如果转账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赡养范围(如父母已有稳定收入,加之转账金额又过高),或者一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分割,则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配偶一方的转账没有超出合理赡养的范围,法院则不会支持李女士要求返还的诉求。转账金额是否合理,需要结合转账发生的时间、频率、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父母的经济生活状况、转账目的等综合评判。

本案中张先生因父母年迈且无固定收入,每月转账1500元用于负担父母生活所需,没有超出合理赡养的范围,不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

涉及较大金额的家庭支出(如赡养费、资助亲友等),建议夫妻提前沟通,避免日后纠纷。同时要保留证据,父母确实需要赡养,可保存相关证明,如父母的收入情况、医疗记录等,以备争议时举证。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既要履行法定义务,也要尊重配偶的知情权,才能减少纠纷,维护家庭和谐。

每月转账1500元给父母,是否触碰夫妻共同财产红线?-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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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郑媛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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