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幸福》这部剧原名为《我们这些年》,讲述了三位面临婚姻、教育、事业问题的儿时玩伴甄开放(蒋欣 饰)、萧晴(刘孜 饰)、欧阳严严(郭京飞 饰),面对突如其来的中年危机,他们选择彼此依靠并寻找人生的突破。在城市的喧嚣中,三个中年人终于找回了久违的初心,重拾对美好生活的信念及希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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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毕竟是电视剧,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剧中这样那样的中年危机时,大家又该何去何从呢?

一、有关离婚

剧中甄开放(蒋欣 饰)是电视台购物频道的导演,这天在工作上忙得焦头烂额之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要她去派出所接出轨的丈夫宋明远(邵汶 饰 ),她对出轨是零容忍,当场提出离婚。二人很迅速达成一致,房产和孩子抚养权归甄开放,并于第二日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们都知道现实不是电视剧,现实中,面对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因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掺杂其中,通常双方间难以心平气和达成一致协议,闹到法院一审不成再提起二审的也屡见不鲜。那么对于离婚,法律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上述情形是法定的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

二、有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及婚外情的区别。

有人会有疑问,假设一方婚内出轨了,是否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甚至是“重婚”呢?这里不能一概而论。

《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就构成重婚了,要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

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那么,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予以认定。

出轨也有称是婚外恋,通俗的说,婚外恋是指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的男女关系,以婚外性行为为特征的婚外男女关系。

从法律上讲,婚外恋只是道德问题。当然,婚外恋必然伤害到夫妻感情,有相当的比例的婚姻会因此以离婚收场。

三、有关变更抚养权

剧中,离婚后的宋明远再跟甄开放提更改乐乐抚养权的事,直言甄开放现在的情况不适合照顾孩子,指责她不配当母亲,连保姆都不如。甄开放反而指责这一切都是宋明远的责任,若不是宋明远当初出轨,也就没有这后面的一系列问题,她是坚决不会更改乐乐的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如下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四、有关支付抚养费

宋明远给甄开放打来电话,明确表示在乐乐的抚养权没有更改之前,他决定不支付抚养费。

甄开放彻底爆发,怒斥宋明远每个月只给一千块钱的抚养费还要她提供发票,现在是连这一千块都不给了,简直是要逼死自己。宋明远承认就是在逼甄开放,甄开放让宋明远别想要乐乐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宋明远有义务负担乐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按其双方的离婚协议的约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的调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做适当变更。另外,宋明远要求甄开放提供抚养费发票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甄开放可以拒绝提供。

五、有关性骚扰

剧中提到甄开放开专车时接到一位男乘客,此人见车上没有装行车记录仪,从上车开始就话特别多,之后还言语骚扰并对甄开放动手动脚。

甄开放忍受不了,直接将这位男乘客赶下车,还打了这位男乘客,最后闹到派出所。

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概念,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刑法》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及侮辱、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宝姐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面对性骚扰时不要沉默忍耐,不要有丝毫的犹豫不决,应及时报警,挺身维护自己的尊严。这里我们仅围绕剧中甄开放遇到的几点问题进行了法律方面的分析,另外几位主角遇见的法律问题我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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