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勺子》改编自河北作家胡学文中篇小说《奔跑的月光》,由陈建斌导演、编剧,蒋勤勤、王学兵、金世佳领衔主演的喜剧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西北淳朴农民救助一个流落街头傻子勺子的故事。影片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中国大陆上映。

情节一:

拉条子的儿子进了监狱,拉条子、金枝子为了使进监狱的儿子能够获得减刑,曾给大头哥5万元钱,可是迟迟没有回音,于是去找大头哥询问,大头哥表示钱已经打点用完了,答应帮他尽量把钱要回来。

一个傻子引发的“血案”,解读电影《一个勺子》中的法律问题-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在上述情节中,假设他们打点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情节二:

一天,拉条子好心施舍了一个包子给一位流浪汉,但没想到流浪汉就一直跟着他了。后来,拉条子发现流浪汉的脑子可能有问题。好心的拉条子找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够找寻流浪汉的家人,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拉条子只好自己在大街上张贴启示,并找到大头哥帮忙。没过多久,大头哥带人来到拉条子家,声称是流浪汉的家人,硬塞给拉条子一些钱作为酬谢,便急匆匆地将流浪汉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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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一对戴口罩的男女跑来,声称他们才是流浪汉的真正家人,非要拉条子将人交出,指责拉条子轻信他人,弄丢了人,威胁他们如果不交出人,就让他吃官司。来者在得知拉条子收了钱之后更加不依,指控他贩卖人口,于是将钱夺走。金枝子主张再筹集几千块钱,给了他们了事,可是来者非要拉条子全部的贩卖收入,不然就让瘫痪老母住到拉条子这里。

在上述情节中,声称自己是流浪汉家人的人,威胁拉条子,并获取财物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三:

后来,拉条子遇见了大头哥,已经得知儿子减刑的拉条子告诉大头哥:不要那五万元钱了。而并不知情的大头哥误认为拉条子故意讽刺自己,立即声明没有黑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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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节中,假设大头哥从一开始就是在骗拉条子,并将拉条子的五万元钱据为己有,那么他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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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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