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因涉多次嫖娼被行拘,代言企业能提出索赔吗?专家解读
从艺有门槛,做星先做人。
可近些年来,这星那星曝出的丑闻不少,作奸犯科的也大有人在,嫖娼、吸毒、偷逃税……
9月11日,北京警方通报:“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媒体证实,演员李某某系李易峰。
该通报一经发布,顿时引发网友热议。该事件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
一、嫖娼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嫖娼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会受治安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哪些嫖娼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呢?
1、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涉嫌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涉嫌聚众淫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针对艺人出现嫖娼等违法行为,商家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呢?
李易峰嫖娼的消息爆出后,各商业品牌方也反应迅速,相继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与李易峰终止品牌合作关系。
商家在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明星在代言期间不得出现违法犯罪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商家形象受损的行为,否则商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道德条款,那么商家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至于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艺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代言合同履行后商家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艺人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商家是享有单方解除权并要求赔偿的。
具体赔偿条款能否写进合同?
公司在与明星合作的合同约定上,一般会加注一条:如果明星由于一些原因导致形象受损,影响到品牌,要如何赔付。有些公司会提很具体的(赔付条件),但有些公司可能简单一点,比如合作标的的百分之多少。
一般签约的合同书中都会规定这种不良事件发生后责任如何划分,对明星有约束,对品牌同样也有约束、具体的赔偿价格都是签约合同前商定的。
一旦品牌出现负面也需要赔付明星,明星出现负面也会赔付品牌,但一般后续都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但是通常情况下,就算明星有这样的事情后,公司可能也不会真的去索赔、提起诉讼。很多公司首先并不想牵扯进这样的负面舆情,而一旦公司寻求诉讼渠道,往往旷日持久。
从此前的判例来看,企业申请对劣迹艺人相关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往往能得到法院支持。
四、通过该事件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
不超越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公众人物因违法跌落神坛,往往只在一瞬间。唯有崇德守法、洁身自好,以高品质、有价值的作品赢得公众认可,方能走得长远。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没有僭越法律的特权!
法须敬,律须畏,千万别想当然,抱侥幸心理。眼下,关于李易峰的舆论仍在发酵,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再次提醒“李易峰们”:以身试法,必然凉凉!
五、前有李云迪,后有李易峰,先后都因为嫖娼被抓。究竟是如何发现的?
从前的买淫卖淫违法行为通过现金交易,不容易追溯。
但是手机支付后交易记录一直存在,抓一个小姐从收款记录中可以挖出一群嫖客,抓住一个嫖客又能发现一群小姐,从大数据视角看,支付一次就被上传到卖淫网络的一个节点上,但凡查的严格,总是会被发现。
不仅如此,警方在抓捕违法人员后,还会继续追查。据浙江省2022年上半年处罚公示,嫖娼被抓的人员数量是卖淫被抓的近4倍,大多数都是事后追查,嫖娼案件最长追诉期6个月。
你对李易峰嫖娼被抓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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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群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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