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样的辞职理由吗

人到中年

只因为老公工作调动

就被单位要求“捆绑离职

丈夫跳槽,副教授妻子遭捆绑离职,校方:为了家庭稳定,你怎么看?-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近日44岁的傅雯(化名)

从一名大学副教授被迫变成了无业游民

只因作为同事的丈夫收到某985高校调函

人事处回“你要调走,你老婆必须辞职”

无奈之下

她选择“自愿”离职引发一众唏嘘

今日案例

据澎湃新闻消息,2021年11月,傅雯的丈夫拿到某985高校调函后便向就职的某大学提出离职申请,后一直被拒。

直到2022年6月,学院书记终于同意签字,但傅雯却被学校人事处要求夫妻教职工一方调走,配偶必须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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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根据傅雯提供的短信和录音文件显示,某大学人事处在双方沟通中表示,“学校不提倡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要求教师职工夫妻一方调走另一方离职,并不是因为个人工作和责任心的问题,而是为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学校正常的人才流动也有规章制度,我们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跟学校协商未果后,同年7月,傅雯正式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合同上未提及任何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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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澎湃新闻记者联系某大学后,暂未得到任何回应。

根据傅雯提供的就业协议书显示,她与某大学签署协议的日期为2005年3月,入职教学岗位;协议书上“婚否”一栏清楚注明为“否”;专业为美术学(油画方向),硕士毕业时间为2005年6月。而两人结婚证上显示的领证日期为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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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傅雯看来,“对引进人才实行能进能出、来去自由的政策”是校方的承诺,正常调动是一位教师合法的权利,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为何要被“捆绑离职”?傅雯说,“这个条件可以说是要挟。”

离职后,她没有拿到任何补偿,领不到失业保险金,也无法申请仲裁。

44岁的傅雯也尝试着找新工作,每天刷新招聘网站,投简历,不管是公办的还是民办的,甚至职业院校都试过,但接连受挫。她清楚地看到,在当下的招聘市场上,艺术类专业并非刚需,应用性弱,岗位需求非常少;加上近些年,学科升级、学历升级,自己的竞争力比不过大批年轻的博士。

此次事件被曝出后,瞬间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大学都不用学习劳动法吗?那“捆绑”离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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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学校不提倡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要求教师职工夫妻一方调走另一方离职,并不是因为个人工作和责任心的问题,而是为了家庭的和谐稳定。”这一回应乍一听还挺人性的,但是明显回避了法治规则。

在傅女士的讲述中,他们夫妻二人均是通过正常的人才引进流程招聘入职的,并分别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且学校的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对引进人才实行能进能出、来去自由的政策”。

校方这种拐弯抹角逼迫当事人“自愿离职”,让其夫妻二人“捆绑离职”,强迫员工辞职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说劳动者只要不符合上述任意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新闻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整理发布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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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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