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牙齿受损,私立诊所修复费谁买单?-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一颗牙齿关乎日常饮食,更牵扯着健康与权益,当牙齿因意外受损选择私立诊所进行专业修复,花费不菲的费用后,一个现实问题摆上桌面:这笔修复费究竟该由谁来买单?是致害方全额承担还是需考虑诊所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例。

车祸致牙齿受损,私立诊所修复费谁买单?-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今日案例

某日小李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去上班。在途经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从右侧冲出将小李撞倒。小李面部着地门牙破损,流血不止。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明确:轿车司机小王因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李在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无任何过错,不负事故责任。

小李随即被送往公立医院急诊。医生处理了他嘴唇的伤口,并对牙齿进行初步检查,告知他这颗门牙的缺损需要进行美学修复,建议他去口腔科做进一步治疗。因公立医院口腔科的专家号需要排队等待较长时间,而门牙的缺损严重影响了他的外观和社交自信,小李在咨询后,选择了一家口碑较好的私立口腔诊所进行修复。

车祸致牙齿受损,私立诊所修复费谁买单?-群益观察 -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为了达到最佳修复效果,小李选择了全瓷牙贴面,共计花费了8000元。但事后肇事司机小王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却答复:“对于您的牙齿修复费用,我们只同意参照本地公立三甲医院的收费标准进行赔付。您自行选择私立诊所,且选择了昂贵的修复方案,这部分超出公立医院标准的费用,我们无法承担,需要您自行负责。”

小李对此十分不满,自己明明是事故的无责方,修复牙齿是为了恢复原状,为何还要自己承担费用?最终,小李一纸诉状,将小王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群益普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原则”,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害人的损失尽可能恢复到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而非让其获利或因损失而陷入困境。

在本案中,小李的牙齿因小王的侵权行为而受损,小王作为全责方,依法负有将小李的牙齿恢复原状的义务。小李牙齿磕损,进行修复是必要且合理的治疗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保险公司质疑的并非“该不该修”,而是“在哪修”和“怎么修”的问题。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受害人必须在公立医院治疗。如果受害人有合理理由(如公立医院排队时间长、专科治疗需求等)选择有资质的私立医疗机构,其产生的费用也应属于合理费用。小李的门牙缺损影响容貌和心理健康,他选择能更快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私立诊所,具有合理性。如果全责方认为此方案“过度医疗”,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证明存在更经济、便捷且能达到同等功能和美观效果的替代方案。

我们认为,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项目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但不能简单地以“公立医院标准”作为唯一尺子,去衡量所有情况下的医疗费用。对于一名年轻的上班族而言,门牙的美观至关重要,选择效果更好、更持久的美学修复方案(全瓷贴面),符合一般社会观念和其生活需求,应被视为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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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郑媛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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